《关于印发2021年鞍山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时间:2021-05-06 14:36来源:作者:点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落实国家、省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1〕46号),结合360直播,直播吧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2021年鞍山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组织完成全市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对全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同时,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要完成市本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根据全市计划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并组织完成监督抽查任务。

    (二)各地区、各单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主动向管理相对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从源头阻断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告诫和引导,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让其自觉认识改正违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要文明执法、人性执法,以教育为主、强制为辅,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360直播,直播吧确定的监督检查内容进一步明晰检查要点,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完成监督抽检工作,确保全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的专项检查和其他用人单位监督抽查。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和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