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卫发〔2022〕21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医疗卫生办),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委直各医疗机构、鞍钢集团总医院、汤岗子康复医院,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鞍山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鞍卫发〔2022〕21号关于印发鞍山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