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6月)
    时间:2024-07-01 16:06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点击: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处罚类别1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备注
    1鞍卫医罚〔2024〕
    10012
    李树光造成医疗事故案暂停执业活动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造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李树光2024.6.19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鞍卫医罚〔2024〕10009鞍山馨康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案警告警告在2023年2月23日至3月19日患者梁丽卿住院期间,对其造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鞍山馨康医院有限公司2024.06.20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2024062410484921386503鞍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梅毒,乙型肝炎等传染病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警告警告开展梅毒,乙型肝炎等传染病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四)项鞍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06.24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鞍卫医罚〔2024〕
    10011
    刘革利造成医疗事故案暂停执业活动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造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刘革利2024.6.26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